淺談運動傷害

文╱黃孟萍

◎造成運動傷害的相關因素

  運動傷害的成因與運動人員本身、運動器材與運動場所、及運動項目與個人習慣習習相關。

  在運動人員本身方面,包括年齡、個性、人體結構、肌力、柔軟度、體適能、營養、健康狀況等。有些是先天的,有些是後天的,但如果個人條件不適合從事此類運動,而勉強去從事此類運動,就容易造成運動傷害。因此運動前,應對自己的狀況做評估,或請專家協助評估,可降低運動傷害的發生。
  在運動器材與運動場所方面,包括使用的運動器材、運動鞋、各類護具、運動場地、天候、光線等。
  在運動項目與個人習慣方面,則包括運動項目屬性、運動技巧、經驗、運動強度、頻率、時間、暖身運動等。 一般分為碰撞性運動、接觸性運動、非接觸性運動等。 碰撞性運動為運動本身需要以肢體去碰撞對方,如橄欖球,因此最容易發生傷害,一旦發生也最嚴重。

◎運動傷害的分類

運動傷害又可分為急性傷害、累積性傷害、或其他種類傷害。

1.急性傷害:係指一次內在或外在的突發暴力所引起的組織傷害。如韌帶扭傷、肌肉肌腱拉傷、挫傷、骨折、脫臼、關節內傷害、神經血管傷害。

2.累積性傷害:累積多次微小傷害而造成之痠痛或功能障礙。如長水泡或繭、肌腱炎或筋膜炎、滑液囊炎、疲勞性骨折、軟骨軟化症、化骨性肌炎、創傷性關節炎。

3.其他:中暑、腦部外傷等。

◎運動傷害處理
1.急性期的處理
  運動傷害的急性期是指組織受傷後至不再出血或水腫的時期,時間約從數分鐘至72小時不定。在此急性期,受傷的組織可能有出血或水腫等現象,因此出現所謂的「紅腫熱痛」的臨床症狀。 腫脹的組織會防礙血液循環,以致壞死的組織無法送離,修補的養份無法送達患部,而減緩了軟組織的復原,且因代謝廢物的刺激,傷者會感到十分疼痛。因此止血、消腫、止痛為急性期處理的首要任務,以提供較佳的環境讓組織可以迅速增生、修補。 急性期的處理有所謂的 PRICE 原則:
(1)保護 Protection
  視情況使用護具、彈性繃帶或石膏來固定患部,使患部不再承受外力,保護受傷組織,避免二度傷害。如果受傷部位在下肢,則應使用柺杖,以減輕患部及其附近關節的負擔。
(2)休息 Rest
  休息的目的在於減少疼痛、出血、腫脹,應暫時停止任何會引起疼痛的動作與活動。
(3)冰敷 Ice application
  這是急性運動傷害處理中最重要的一環,目的是止血跟消腫。受傷後儘快用微濕毛巾包裹冰塊、冰袋或冰敷包置於患部,每隔2小時、每次15-20分鐘,持續1至2天,直到患部不再腫脹即可。
  因受傷後引起神經性痛楚,再加上冰敷冷卻而減低的神經敏感度,使傷者在過冷的情形下無法感受到已造成凍傷,所以須注意冰敷時間不可過久。 冰敷的生理作用:
○1使血管收縮、血流變慢→止血、減少腫脹。
○2使神經傳導速率變慢或阻礙神經傳導→止痛、放鬆肌肉。
○3抑制肌肉收縮速度與張力→放鬆肌肉。
○4減緩代謝速率→消炎、止痛。
(4)壓迫 Compression
壓迫的目的在於止血,減少或消除腫脹。彈性繃帶有幾個使用原則需注意:
○1選擇適當的繃帶尺寸
○2由遠端往近端包紮
○3繃帶壓力要平均,鬆緊要適中
○4肢體遠端要露出以觀察血液循環
(5)抬高Elevation
  抬高的目的在於減緩血液沖到患部傷口的速度,協助止血。在受傷後24小時內應儘可能將受傷肢體抬高,應高於心臟位置合併冰敷、壓迫與抬高,效果更佳。 一般而言,在急性傷害發生後24-48小時內,皆進行「PRICE」原則,持續時間長短視傷害情況而定。 在急性傷害處理後,必須第一時間將傷者送至醫院,視其受傷情形安排不同治療方式,分為藥物療法、保守療法與手術療法以及術後復健療法。不論是保守療法或術後復健,對於受傷肢體都是要防止傷害繼續發生,保護受傷組織,並且促進組織瘉合,然後才是恢復受傷組織的功能。
2.恢復期的處理
  恢復期是指組織不再出血或水腫至組織完成修補為止,臨床上急性期與恢復期的分辨在於恢復期在沒有動作或觸碰時不會有明顯的疼痛。

  恢復期的時間約從視受傷組織的特性及其嚴重度而定。不同的組織所需的修補時間不一。韌帶或肌腱受傷,約需 4-8週;肌肉受傷,則約需 3-6 週;骨骼受傷,則約需 6-12 週才會癒合。但這只是代表組織是否癒合而已,根據研究,如果要韌帶恢復到和原來的一樣的強度,則可能耗時一年以上。

  確保受傷組織的癒合的處理方式有冷熱交替療法、超音波治療、自主運動及深部按摩。 在恢復期,受傷的組織已開始結痂,因此除了繼續消除臨床症狀外,確保受傷組織的癒合是最重要的事。受傷軟組織在癒合的過程中,會逐漸增生、修補。此時如果斷裂的組織的兩頭距離過遠,則無法有效地癒合,或是癒合在一個太鬆的位置而失去軟組織的機械效益,變成無效的組織,因此治療軟組織傷害應確保其處在一個有利癒合的位置。

  重建運動功能的處理方式有伸展運動、肌力訓練、本體感覺訓練及物理運動治療(被動關節運動、主動關節運動、肌力及肌耐力訓練、關節鬆動術等),除強調強度及耐力外,尚需訓練相關肌肉的收縮速度、柔軟度、 協調性、敏捷性、穩定性、技巧性等。 在恢復期的後期,受傷的組織已不再疼痛,因此常常被誤以為已經完全痊癒, 而開始從事各種高難度運動,以致再度受傷。故恢復期的訓練需強調重建運動功能與預防再度受傷。

  預防再度受傷
 (1)所有運動前皆須暖身或拉筋10至20分
 (2)運動不能太過激烈
 (3)運動結束後須做緩和運動或冰敷
 (4)疲憊,身體不適或酒後,不可做激烈運動
 (5)可穿戴適當的謢具或輔具以防二次傷害

(作者為作者為執業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