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世睿
    各位讀者大家好,日前與大家分享過許多精神疾患朋友的相關狀況;我想大家都知道照顧精神疾患朋友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對於家屬來說,有一種情形是非常不容易處理好的,那就是所謂的「行為問題」。     這是一個定義非常難以界定的問題,用簡單的白話來說好像是有問題的行為,但其實可能解讀成「因行為產生的問題」。舉個例子:「聊天」是一個普通的行為,但是如果在錯誤的時機或是場合做這個行為的話,就可能產生問題。
    這個大家聽起來應該會有點熟悉,沒錯,不只在精神疾患朋友身上會看到行為問題,在小小朋友或是學校學生也會有行為問題的產生;不過,精神疾患朋友的行為問題,確實有時候也複雜得多。因為精神疾患朋友終究是要回歸社區,除了症狀以外,行為問題也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有時甚至比症狀影響更難處理。下面來分享一些我在社區復健中心時所看到的臨床案例: (以下所述主要來自家屬主訴/個案同儕表達/臨床人員觀察)
    「金錢管理」:個案沒有穩定收入,亦不會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常做出一些過多花費;或是從事一些風險高的活動(例如:從事直銷活動,投資不明或不法的東西…)。無法依循家屬與他訂下的金錢管理辦法,錢不夠用時就以暴力或情緒勒索索取,或跑去跟朋友甚至路人要錢。     「人際互動」:個案對於身邊的人常有不適切的行為,例如直指他人錯誤;言語或肢體霸凌;情緒起伏大,易與人發生衝突;缺乏同理心,造成他人不適。話語過多,干擾周遭的人。
    「生理需求」:個案口慾太大,常暴飲暴食,導致產生三高等健康問題;個案需要解決性方面的需求,衝動控制又較差,直接觸摸他人;或是發生高風險的性行為。
    以上所述,族繁不及備載,但是看到上面的敘述,各位讀者應該已經開始思考:「這些能算是問題嗎?」
    行為是否產生問題,確實跟許多因素息息相關,例如上面所提的「話語過多,干擾周遭的人」這件事,在有不同的環境或不同的同儕(或家屬)時,就會有不同的做法;如果今天附近的人容忍度比較高,那這個「話語過多,干擾周遭的人」的行為,也許就不會是什麼問題;但如果今天附近的人(例如路人)是很討厭嘈雜,或剛好附近的人(例如家屬)是情緒起伏很大,那這個行為就比較容易解讀為衍生了行為問題。
    照這樣看起來,如果「話語過多,干擾周遭的人」是行為問題的話,是不是阻止個案發生這樣的行為就好呢?其實並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許多行為的產生,都不是由單一事件引發,而是有前因後果的。例如剛剛提到「話語過多,干擾周遭的人」的個案,如果是因為沒有好好吃藥導致幻聽發作,而他正在與幻聽對話,直接禁止他講話除了完全沒有效果以外,也很有可能破壞與個案的關係,這樣未來要進行其他的治療就會更加的困難。
所以在處理行為問題的時候,一般可以秉持的一些原則包括:
    1.先釐清是否為症狀干擾?(是因為漏藥或是藏藥,又或者是藥物適應不良?)
    2.若不是症狀干擾,嘗試了解這個行為發生時的前因後果(有些個案因為行為問題發生頻率高,導致家屬很容易認為那是個案故意要引起別人注意或故意要激怒別人,而在相處上發生許多衝突),並嘗試與個案談談,了解他是否有不同的需求。
    3.思考一下這個行為或要求是否合理?換作是另一個人做這件事會不會被認為是問題?
總括以上所提,其實可以簡單歸納一件事:「行為問題的產生並非都是個案故意造成的」,沒有幾個人是真的喜歡激怒別人或是只為了引起注意而做出怪異的行為,用這樣的想法當理由,其實很多時候是對於自己無能為力時感到挫折,想快點找個答案讓自己安心。     精神疾患是複雜的,所以複雜的人會生出複雜的問題;但正因為精神疾患也是個實實在在的人,所以他們的問題,也值得照顧者認真的抽絲剝繭!
(本文作者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心湖職能工作坊職能治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