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錫津
  • 近2年,參加教育部國教署全國高中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成果訪評,有機會接觸不少相關資訊,了解許多交通安全問題,頗有收獲,亦有不少感觸,有些心得除與第一線同仁分享互勉外,似乎也值得一般社會大眾了解、力行,俾能全面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保障彼此在「路上行動」的安全。

  •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全球每年死於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數約125萬人,平均每日死亡將近3500人,這是戰爭、犯罪和恐怖攻擊死亡人數的兩倍。這樣的數目,不可謂不少。尤其,交通事故常常可以避免、應該避免,卻未能避免,實在遺憾、冤枉!而在台灣,根據統計,每年約有3000人死於交通事故,以2017年來看,《天下雜誌》指出:台灣交通死亡居東亞第一,是香港的7.3倍,我們也不能輕忽!整體來看,究其肇事原因,或有多種,但根據Harari在《21世紀的21堂課》,談工作的篇章中指出,超過90%的交通事故是人為錯誤所造成:包括酒駕、邊開車邊發簡訊、開車發呆、甚至開車開到睡著等。他還進一步指出:根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2012年的統計,全美死亡車禍有31%出於酒精濫用,30%是超速,21%是分心駕駛。再以2016年來看,交通死亡居全球十大死因的第8位,真是令人觸目驚心。這些事實,非常值得我們了解、關心,並用為策勵、改進的參考。

  • 為了打造安全的交通環境,作者綜合訪評見聞,提出幾個重點,用供參考:

  • 首先,落實交通安全的3E策略,也就是交通教育(Education)、交通執法(Enforcement)和交通工程(Engineering),其中,交通教育的分量、力道約為70%,交通執法20%,交通工程10%,由於,執法、工程仍須依賴人來設計規劃執行,因此,人當然最為重要,尤其,在交通現場,除了行人以外,人還實質掌握了具有殺傷力的交通工具,在交通狀況瞬息萬變中,人當然成為交通安全的主體,交通教育之重要性已更為明顯。因此,透過教育培養優秀的執法者和工程人員,透過教育協助用路人自幼即能養成交通安全和知行合一的守法習慣,才能自安安人,才能有助於整體交通安全的提升。

  • 其次,交通安全教育學者張新立教授,曾提出交通安全的四個基本觀念,很能做為我們日常遵行的安全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簡單易懂,非常重要,比如:專心、行人衣著、天候不好或經彎道時,這原則就很管用;「謹守安全空間」-預留足夠反應的空間、時間,如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人有足夠穿越路口的時間,才能穿越;「利他的用路觀」-即尊重、禮讓他人、直行車優先等;「防衛兼具的用路行為」-如培養敏銳的危險意識,防範於先,不做肇事人,不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 再次,用路人要有清晰、明確的路權觀念,所謂路權是用路人用路當下的相對權力,一般而言,用路人會因使用交通工具及其所在路徑之不同,而享有不同程度的路權,此一使用權力的分殊,有賴每一個人基於路權的理解和同理心的發揮,遵守路權,尊重他人,如此,可以使交通順暢,並保障交通安全,比如:機車不能走快車道、綠燈行紅燈停、直行車優先於轉彎車、彎道轉彎時外緣車優先等都是。尤其,當發生事故時,路權更是判斷責任歸屬、責任輕重很重要的指標,用路人自然應該了解、遵行。

  • 此外,實際用路上,還見深夜清晨車少時,闖紅燈、闖黃燈的冒失者,實在非常危險,因此,我們仍須謹慎,比如:「紅停綠行」固然沒錯,但綠燈向的車輛,在深夜清晨時,最好先確認左右有無來車,才算安全穩當。又如,有產險公司推展「危險感知測驗」的教育平台,培養用路人用路的敏感度,能覺察出行車時道路環境中的潛在風險,俾利先行避開,收到防衛的效果,也算是一種防衛駕駛的新觀念了!

  • 最後,既然統計上發現,交通事故中高達90%是人所造成,Harari在同書中進一步提到,如果把駕駛工作交由電腦來運作,即所謂的自動駕駛,就可以減少大約90%的道路傷亡,如此,每年就有可能挽回百萬人的生命。「自動駕駛」正是目前業界努力發展的要項。

  • 總之,每一個人都不可能天天宅在家裡,交通成為繁忙生活中無可避免的一部分,因此,為了彼此「行得安順」,交通安全當然需要人人關心,人人扛責,人人發揮專注力,用心遵守交通規則,全力避免事故發生,以零事故、零傷亡做為努力的目標。

  • (本文作者為教育工作者)